近日,自治区高院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7月中旬,将利用为期一年时间对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未结执行案件等四类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力争实现执行作风、执行秩序、队伍形象和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明显转变。
我院近日启动 “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明确6项主要任务,设定5个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包括核实录入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案件,清理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清理有关执行申诉信访案件,清理涉银行类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借贷纠纷案件,清理立案一年以上有可供财产执行的其他未结执行案件,以及对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完成有效堵塞案件管理漏洞、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明显提升、执行申诉信访案件总量逐步下降、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队伍作风建设等5个目标。